10月24日,深圳發布《深圳市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公開征求意見稿)》(下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提出,到2026年,力爭形成萬億級政府投資基金群、千億級“20+8”產業基金群、百億級天使母基金和種子基金群;全面激發社會資本活力,力爭經備案的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超過1萬家。
如何實現上述目標?根據《行動方案》,深圳將在引領發展“大膽資本”、培育壯大“耐心資本”、吸引集聚“國際資本”、大力發展“產業資本”、打通創投行業“循環梗阻”、提供行業發展“最優服務”等六大方面重點發力。
其中,深圳首次提出以“大膽資本”引領創投機構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壯大“20+8”產業集群基金體系,加快基金投資進度,提升政府引導基金的使用效能,支持國資基金大膽試錯,發揮好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作用;試行財政專項資金“補改投”,通過市場化方式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分類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認定和要求,對于種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時序進度、資金規模等要求;構建投資容錯和盡職免責機制,實行差異化考核監督制度,區分基金屬性,提升投資積極性。
同時,支持多元化天使投資、早期投資主體集聚發展,引導賦能發展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獨角獸和隱形冠軍企業;支持產業鏈主企業、上市公司開展企業風險投資(CVC),探索設立面向CVC機構的專業化母基金,聯合產業龍頭、上市公司等共同出資設立一批“鏈主”基金,推動重點產業“補鏈強鏈延鏈”。
在培育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方面,深圳將積極采取行動:一是推進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和資產管理機構參與創業投資,二是發揮前海、河套政策優勢,匯聚國際化創投機構,吸引國際資本;三是做好全國社保基金、國家級基金在深投資服務,研究推進企業年金、養老金等長期資金按照商業化原則投資創業投資機構;四是鼓勵優質創業投資管理機構通過資本市場籌集長期資金。
根據《行動方案》,深圳還將在暢通企業境內外上市渠道、豐富并購重組支付和融資工具、創新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等方面布局,多元化拓寬創業投資退出渠道,其中,在豐富并購重組支付和融資工具方面,支持深交所試點發行優先股作為并購支付工具。采取加強創業投資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協同聯動、構建完善項目推優鏈條與信息共享機制、舉辦創業投資與創新項目對接活動、落實創業投資企業及個人合伙人稅收政策、完善屬地私募創投機構會商服務、開展契約型私募基金投資企業商事登記試點等措施,進一步優化提升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環境,便利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會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