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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合肥市教育考試院發布公告,根據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安排,2025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省際轉考辦理時間為8月27日至29日。擬在省外繼續參加自學考試并辦理畢業的合肥市自學考試考生或擬在合肥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并辦理畢業的外省考生,需注意申請辦理。
依據公告,申請轉出的考生須取得轉入地考籍,且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安徽省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免考課程和畢業論文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已轉入安徽省的成績,不得轉出。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考生在安徽省2003年以前取得的考試成績,屬于國家代碼統一前的歷史成績,只在本省畢業使用,不予轉出。
考生可登錄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提交轉出申請。轉出考生應提前了解轉入地的政策以免電子檔案被退回。考生若在省內多個地市有合格課程需要辦理轉出,須選擇一個地市一次性辦理。
轉入辦理要求明確,從外省轉入考生需具有安徽省的準考證號并在安徽省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外省轉入論文、免考合格成績、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無對應理論課程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予認可。考生轉入安徽省后需按本省專業課程設置繼續參加考試和辦理畢業。畢業時必須在安徽省實際考試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合格成績(不含論文、免考、實踐成績)。
2015年之前由于未實行電子轉考,2015年12月31日之前外省轉入成績需要考生進行現場確認,沒有進行現場確認(安徽省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上查詢不到轉入的成績)的考生待畢業時同步辦理外省轉入確認。
合報學在合肥融媒體工作室
合肥在線-合新聞記者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