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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短視頻平臺擁有近2300萬粉絲的博主“旺仔小喬”發布五周年感謝視頻,并宣布將于8月9日在上海東方體育中心舉辦2025“探尋者”演唱會。
隨后,關于演唱會“蒙面”唱歌、票價偏高等討論頻繁沖上熱搜,網友對此議論紛紛:“為啥開演唱會還不露臉?臺上是不是本人都不知道。”不過,在“旺仔小喬”的社交平臺評論區,也有多年粉絲表示理解與支持,“你只要站在麥克風前,安安靜靜唱喜歡的歌,就已經贏了?!?/p>
7月23日,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隨著輿論不斷發酵,在短視頻平臺開始涌現大量旺仔小喬的高仿賬號,如旺仔大喬、旺仔老喬、旺仔中喬等,還有網友在改名后開啟直播,仿照旺仔小喬的出鏡方式,用卡通或動物的圖像遮擋面部,不少相關的聊天室也在不斷涌現。
目前,平臺搜索“旺仔大喬”等昵稱時,會出現大量相同名字的賬號,粉絲數量有幾萬的,也有個位數的。頭像大多與旺仔小喬相同。
那么,這些高仿賬號是否涉嫌侵權呢?對此,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從姓名權角度來看,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這些模仿者使用與“旺仔小喬”極為相似的昵稱,若其目的是利用旺仔小喬的知名度進行模仿活動,造成公眾混淆,可能侵犯了旺仔小喬的姓名權。但是如果這些賬號未以“旺仔小喬”的名義進行任何模仿行為,就不構成盜用,不屬于侵權行為。
付建補充道,“旺仔小喬”作為具有一定粉絲基礎和社會知名度的網紅藝人,其藝名受法律保護?!巴写髥獭薄巴欣蠁獭薄巴兄袉獭薄懊膳P獭钡让峙c“旺仔小喬”高度相似,容易使公眾產生混淆,誤認為這些賬號與旺仔小喬存在關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條規定,這種行為可能涉嫌侵犯旺仔小喬的姓名權。平臺對這些賬號具有管理責任。根據《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和公眾賬號管理主體責任,對互聯網用戶注冊的公眾賬號名稱、頭像和簡介等進行合法合規性核驗。平臺發現賬號名稱與社會知名人士名義相似,可能造成公眾混淆的,應當暫停提供服務并通知用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應當中止提供服務。因此,平臺有義務對上述涉嫌侵權的賬號進行管理和處置。
截至23日20時許,旺仔小喬的個人賬號尚未對演唱會爭議及高仿賬號做出回應。
票務平臺信息顯示,“旺仔小喬”上海演唱會想看人數已超4.6萬人,位列上海演唱會想看榜前三名。演唱會票價從268元至968元不等,其中268元的看臺票、468元的看臺票和768元的內場票已顯示缺貨,僅有768元的看臺票和968元的內場票還在售。
極目新聞記者 陳洋洋